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批复2017年预算的通知
辽教函[2017]93号
沈阳建筑大学: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7年省本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预[2017]1号)要求,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预算指标如下:
(一)收入预算30099.00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4519.00万元(不含执行中下达项目);
2、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3380.00万元;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320.0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1188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30099.0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174.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383.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02.00万元;
4、项目支出40.00万元。
(三)附预算批复表(1)—(5)
(1)2017年辽宁省教育厅部门预算收支批复总表
(2)2017年辽宁省教育厅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3)2017年辽宁省教育厅部门预算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4)2017年辽宁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5)2017年辽宁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